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厦税协发[2016]1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营改增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2 13:43:04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614


关于进一步做好营改增服务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201651起, 营改增将全面覆盖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近日,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中国税务报“营改增倒计时,税务师在行动”的报道上做出批示:“营改增是全局、全系统的中心工作,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帮助。感谢税务师行业的同志们为此而做的服务工作,请行业协会党委及协会能迅速发一文件,组织和号召更多的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投身其中增砖添瓦、拾遗补缺,特别是发挥党员税务师的作用,支持税改到位,宣传税改成效。”为落实王军局长的批示,切实做好营改增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营改增服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的全面施行,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革涉及的纳税人数量多、时间紧、要求高,搞好营改增服务工作是税务师行业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实际行动。各税务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学习李克强总理关于营改增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军局长的批示,深刻认识做好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借鉴前期营改增试点经验,积极组织税务师发挥专业优势,号召党员税务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纳税人搞好服务,为全面实施营改增做出贡献。
      
二、多措并举做好营改增服务工作
   
(一) 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针对四大行业的不同特点,组织营改增政策巡讲服务和咨询团队,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做好政策解读、疑点解答、改革成效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乐税网开发了“纳税人讲堂产品”,提供平台和切合当前热点的通用营改增视频课程,帮助税务师事务所为各地税务机关提供面向纳税人的互联网培训服务;事务所可以借此协助税务机关建立纳税人讲堂,也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培训课程,更好的服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二)协助做好营改增办税服务。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及从业人员要在深入学习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主动开发营改增服务产品,协助纳税人落实营改增各项改革措施,包括企业营改增顶层设计、增值税建账建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销项发票开具和进项发票抵扣、增值税申报纳税等。
   
(三)协助开展营改增税负测算。根据国务院关于营改增企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协助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做好营改增实施后税负变化和测算工作,调研政策落实的疑点和难点,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提出相关政策调整建议,并适时与有关税务机关沟通、协调,服务企业解决营改增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三、及时反映营改增服务信息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收集、汇总企业实施营改增中的问题和成效,及时向厦门税协反映。

四、请将活动、培训、教材等宣传照片,填写附表430发到邮箱1129514571@qq.com

厦门税协联系人:林淑勤  5080683

 

    附件:关于开展营改增、所得税汇算辅助工作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04.22 

 

附表:

关于开展营改增、所得税汇算辅助工作情况汇总表

事务所单位:

培训种类

数量

人次或发行量

所属行业

己开展或计划开展

营改增内部面授培训

 

 

 

 

营改增面向社会的公益培训

 

 

 

 

所得税汇算面向社会的公益培训

 

 

 

 

网络培训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企业

 

 

 

 

营改增纸质出版物

 

 

 

 

营改增电子出版物

 

 

 

 

 

注:1、表中“数量”是指组织培训的次数、网络培训的课件数量、服务企业的个数、出版物种类等。

2、请提供活动照片。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