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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中介与特区税收
    文章来源: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07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改革开放以前,厦门只是一座海岛小城。由于地处海防前线,两岸军事高度对峙,战备形势既严峻又复杂因而在建国后的三十多年里,经济基本上没有大的发展,国家也未在此有过大的投入,工、商业基础相当弱,财政收支十分艰难,1980年全市工商税收收入只有1。33亿元,政府面临经济上的巨大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设立经济特区以后,在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引下,厦门的经济开始起步并迅速发展,全方位开放格局稳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成倍增长,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内外资企业齐头并进,国内生产总值连攀新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政府财力坚实稳定,提前实现翻番目标。

    厦门税收之特点

    一,经济发展带来了充足的税源  厦门紧紧抓住建设海峡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机遇,掀起一轮又一轮的跨跃式发展,2006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62亿元,工业生产总值2443亿元,合同利用外资23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值328亿美元,港口货物吞吐量7792万吨,航空港旅客750万人次,人均GDP接近5万元,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18513元和6868元。强大的经济动力促使税收收入规模连年跃上新台阶,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超常规增长,2006年税务机关组织各项收入突破300亿元,是设立特区之前的200多倍。增收额、收入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各级次、各月份、各季度收入均衡增长,占GDP的比重稳步提高;主体税种保持快速增长,主导、协调和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涉外税收强劲势头不减,增幅、增率开始超过内资,外向型经济特点充分显现;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科技、高附加值行业税收增长加速,外贸进出口、加工制造、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服务、景区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已成为税收的主要来源;个人所得税增长尤为突出,已成为地税部门的第二大税种。

    二,征收管理难度逐年加大  主要体现于: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纳税人经营方式呈多元化发展,企业改制、组合、兼并、挂靠等行为十分普遍,形成国有、集体、私营经济成分相互交织,内、外资经济组织相互渗透的新格局,其过程中的资产剥离、债务转移、税收申报等不仅量大且相当复杂。税务机关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考验,在某些阶段和某些环节上,往往疲于应付,难免顾此失彼;二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纳税人的开业、停业、歇业、转移频率增大,非正常纳税户增多,不建帐或帐证不全、不实现象还比较严重,伪造、虚开发票现象屡禁不止,避税和反避税的较量更为突出;三是通过多年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断加深,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许多纳税人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日益增大,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起诉,甚至成为法庭上的被告。四是电子商务的兴起,对税收征管模式、征管方式、征管对象、征管手段和监督制约机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供需之间交易隐蔽,信息来源渠道受限,涉税案件查处相对困难,偷、逃、避税的现象更显严重。

    三,人少事多矛盾比较突出  由于受编制所限,厦门特区税务机关目前人员显得相对紧缺,国、地税两局税务干部总共不到1600人,要承担10多万纳税户的管理和300多亿元的税费征收,平均每个税务干部要完成近2000万元的收入任务。而且随着征管质量的不断严格,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深入,纳税评估的工作量不断增大,以及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服务要求不断提高,人手紧张的矛盾更为突出,尽管充分调动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并辅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各种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但在短时间内仍改变不了此种状况。

    为此,在厦门经济特区,十分需要建立起一个能起桥梁和纽带作用的税务中介机构,来辅助与配合税收工作的开展。

    厦门税务中介之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税收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作为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注册税务师行业应运而生,在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鼓励下和税务机关的大力扶持下,税务中介已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力量。厦门特区的税务中介行业正是在既顺应特区税收发展之形势,又迎合企业涉税之需要的大环境下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目前全市有税务师事务所33家,从业人员787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12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96.3,50岁以下的从业人员占总人数的96.57,是一支年龄结构相对合理、专业素质较高的税务中介队伍。多数事务所制度健全,人员综合素质高,税法精通,业务娴熟,信息灵敏,服务热忱,收费合理,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和纳税人的理解。2006年,共为27640户企业提供代理、汇算、鉴证、咨询等各类涉税服务,取得业务总收入5755万元,逐步形成以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鉴证业务为主,代理申请出口退税为辅,其他各类涉税服务相结合的共同发展局面。

    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特区之所以成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充满生命力的朝阳产业,这是因为:

    第一,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社会专业分工越来载细。在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将自己的涉税事项委托给熟知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计算、操作熟练,服务质量良好的税务中介机构去办理,以达到降低纳税成本和纳税风险,享受税法规定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之目的,以便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生产经营和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这种社会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客观上要求注册师行业的发展和壮大,从厦门数年前税务中介机构只有寥寥数家发展到30多家,受代理的企业数百户猛增至近3万户,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和涉税鉴证率从零到2007年上半年突破50%,就充分得以说明。

    第二,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力量。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与纽带,一方面,注册税务师的服务对象涉及千家万户,触角延伸社会各个方面和经济现象的各个层面,通过开展涉税业务,宣传辅导和系统讲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协助税务机关帮纳税人正确理解政策内涵,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其在执业中所处的社会中介地位,有利于客观评价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严密性和合理性,评价税务机关执法的公正性,评价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享受税法规定的种类税收优惠和依法开展税收筹划,并将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为完善税收立法、调整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因此,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过程,客观上对征纳双方起到了监督制约作用,成为维护经济秩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三,注册税务师行业是税务机关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力帮手。税务机关当前面临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虽然微机化、信息化在税收工作中得到广泛普及,但相当一部分人力和精力花在征收管理和涉税案件的查处上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漏征漏管现象仍难以避免,尤其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政策性较强、风险较大的项目,牵涉了税务机关甚多精力。而将这些工作交由税务中介机构去完成,既能够帮助税务机关摆脱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减少税务机关直接审核和检查程序,降低征收成本和执法风险,腾出更多的精力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又能使中介机构的涉税业务和涉税服务得到锻炼和提高,增强中介机构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信誉度,以赢得更多纳税人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目前厦门特区的税务中介机构现状而言,还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一是自身宣传力度还不够,市场开拓能力不强,还有相当多的纳税人不了解、不知晓税务中介的地位和作用,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涉税业务的只占纳税人总数的三分之一,还有更广阔的市场有待于去开发;二是规模还偏小,30多家税务师事务所中,年收入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仅有1家,500万元以上的不足5家,尚有若干家基本上只是挂个空名,这与特区的经济和税收发展甚不相符;三是行业自律还有待于加强,内部管理松懈、业务水平不高、相互追逐利润、压价不良竞争等现象时有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自身的形象。

    促进税务中介健康发展之若干思考

    厦门经济特区注册税务师行业起步较晚,管理水平、经营能力、服务质量都相对薄弱,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如何发挥行业的职能作用,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加强税收管理的需要,既然是税务中介机构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税务机关需要认真思考和共同解决的重要课题。

    1,税务机关应重视和支持是行业的发展。作为税企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税务中介机构,离不开税务机关的支持和帮助,税务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税务中介行业地位和职能作用的认识,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构建征纳关系的全局出发,充分信任和利用注册税务师这支专业队伍,发挥行业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拓宽业务范围、拓展业务空间、加强行业宣传、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执业准则体系、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辅导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为注册税务师行业提供施展才能的广阔空间,为行业职能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厦门国、地税机关在支持中介行业的发展和拓展中介行业的业务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组织业务培训、帮助建立行业准则、协助行业宣传等,并将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难度较大、政策性较强的业务,交由税务中介机构去完成,以锻炼和提高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和适应能力。

    2,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在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执业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价格恶性竞争、甚至违法经营等问题,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厦门自然也不例外,这与行业监管不力,行业自律不严,有相当大的关系。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行业的社会形象,也严重妨碍了行业自身的发展。解决上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努力实现行业监管工作的“两个转移”:即监管的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改变过去只重视检查注册税务师资质而忽视执业质量的现象,实现既重视执业资质,更重视执业质量和执业范围的监管目标,不断规范和约束执业行为,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监管的重心向基层转移,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行业监管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明确各级税务机关不同级次的行业监管职责分工,扩大行业监管队伍,形成完善的监管机体系,将行业日常监管特别是质量的监管,切实转移并落实到基层税务机关,以体现依法诚信、公平竞争的执业原则,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3,鼓励行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就目前厦门特区注册税务师行业而言,规模总体偏小,业务水平偏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应对特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立符合客观规律的行业发展模式,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在规范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完善规范的发展思路;确立既重视数量扩张、更重视质量建设的发展模式,既要鼓励行业做大,更要鼓励行业做强。特别是作为经济特区的税务中介机构,迫切需要扶持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承接国际、国内高端业务的集团化龙头事务所,影响和带动整个行业发展壮大。要通过市场机制或协会组织牵线搭桥,加快行业强强联合、兼并、合并和重组的步伐,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大力发展跨地区、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要通过引导事务所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有效的资源配置、利益分配、质量监控的内部治理机制,从机制上确保做大做强。就每个具体行业组织而言,要把自己打造成能够提供特色服务、拳头产品的精而优的税务师事务所,精心搞好税收筹划,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企业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做到队伍精干、业务精湛、营销精良、形象精英,具有特色的业务技能、广泛的客户资源、充分的业务互补的税务中介服务市场新格局。

    4,行业管理部门要真正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家。注册税务师协会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是税务中介行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学习,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夯实管理基础。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尤其对执行税收政策偏误、工作马虎塞责、缺乏诚信自律、服务态度不良、恶意价格串通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不留情面的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协调,为税务中介行业争取到更好的支持,提供更多的业务。行业中出现的失误,管理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主动承担责任。要积极探索和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评定制度,加强注册税务师信用体系建设,为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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