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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07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一、厦门注税行业培训 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经济特区己进入新的转型期,厦门经济特区在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了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面对沿海其他城市,厦门作为全国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要有新作为。要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实现经济特区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而跨越式发展必须要有人才支撑。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所占有的地位越来越显重要,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我市30家税务师事务所己经承接了我市48%企业的涉税中介业务,随着今年我市跨越式发展的深入,市国税局、地税局进一步的大力推介,事务所承接的涉税中介业务仍将大幅度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己经成为我市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成员,发挥着协税、护税、办税的重要职能。是一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大部分事务所面对企业越来越多的高端涉税业务的代理、常年顾问等方面的需求,却由于事务所高端人才数量有限,而无法承接,甚止现在有的事务所,花了几万元广告费在报纸上招聘执业注册税务师,却无法招聘到合适的人员。人才市场上出现了一位执业注册税务师难求的境况。
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面对厦门市一个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如何才能为我市注税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共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己成为厦税协必须认真思考的紧迫性问题。下更大力气抓好注税行业培训工作比过去任何时侯都更为重要
二、创新行业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一)、创新培训理念-----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围绕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的学习、保证注税行业培训的正确方向,培养一支遵纪守法、诚信自律、有责任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的注册税务师队伍。
2、坚持贯彻中税协《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远程教育管理办法》,保证注册税务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将行业教育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
3、坚持按照注册税务师成长规律和行业教育规律的要求,把握规律性、时效性,切实增强注税行业培训的科学性。
4、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定位,贴近改革开放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践,学以致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创新培训方式-----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中税协、地方税协和事务所三个层次的教育培
训制度的相结合,树立协会和事务所一起共同抓好注税行业培训的理念,改变某些事务所在注税行业培训中过于依靠协会的想法。
2、坚持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相结合,贯彻“以人为本、
按需施教”的原则。
3、坚持教师讲授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贯彻“联系实际,
学以致用”的原则。
4、坚持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贯彻“全员
培训、保证质量”的原则。实现注税行业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创新培训内容-----做到“四个围绕”
1、围绕加强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等的学习教育,使事务所执业人员 “牢固树立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引自《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2、围绕加强行业自律的要求,开展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增强职业道德修养的培训。
3、围绕提高全体执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技能的培训。
4、围绕提高全体执业人员的执业质量、执业素质的培训。
(四)、创新培训机制-----建立“四种制度”
1、 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执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使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成为事务所的日常性工作。
2、 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3、 建立学习情况考核制度。
4、建立教育培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鼓励执业人员积极参训和进修学习,形成以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引导执业人员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激发其自觉学习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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