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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具体职责的通知——国税函[2005]354号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8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经总局党组研究,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分开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是社会团体组织,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实行自律管理,对协会会员进行服务、指导、协调和监管,保证整个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顺利发展。具体职责是:

    1、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执业规则、职业道德、惩戒制度等;参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立法和实施的相关工作;参与税收制度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等相关活动。

    2、审批和管理本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负责对会员的注册登记并收取会费。

    3、对各地方协会和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实施监督和指导;—1

    对其违章行为进行惩戒。

    4、开展对协会会员的日常检查,并实施年度检查,或者会同税务行政机关联合进行年度检查。

    5、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会议,承办行业同境外相关团体或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6、开展注册税务现会员业务培训及后续教育,以及教材和辅导材料的编写;开展对注册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的考前培训,并配合做好具体考务工作。

    7、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和执业情况进行宣传,编辑出版会刊,建立行业信息网络,提供专业信息服务。

    8、办理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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